退役士兵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等加分想必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是你知道具体加多少分吗,今天成公教育小编就来跟大家聊一聊"义务兵退役后考公务员真的加分吗?加多少"的内容,更多关于公务员考试的内容敬请关注公务员考试报考问题。
以陕西省为例,该省发布2018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加分退役士兵情况公示,其中相关具体加分实例为如下。
退役士兵,以义务兵两年为基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全日制高校应届本科毕业退役士兵加10分,大专退役士兵加5分;荣立个人三等功加5分、二等功加10分、一等功及以上的加15分。
1.加分范围
2011年之后退役,报名参加本次公务员考试,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役的人员。已享受各级政府安置政策的退役士兵,不享受报考公务员的加分政策。报考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特设职位的退役士兵,不能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2.加分分值
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在获得荣誉类别中,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给予加分。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后入伍(含在毕业班入伍),本科毕业生加10分,专科毕业生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3.申请加分须提供的材料
须提供士兵登记表、退伍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均为原件,复印件留存;下同)等有关材料。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者,须提供奖励证章原件和奖励登记表;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后入伍(含在毕业班入伍)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在学信网打印的学籍验证报告单;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交士官登记表。上述审核材料中,若原件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留存的,可不用考生递交。
4.受理加分的程序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者网上下载加分申请表(见本公告附件),在2023年2月27日至3月1日期间,向退役士兵档案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未在2023年2月27日至3月1日提交以上材料的,视为放弃。2023年3月1日之后不再受理加分申请。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进行初审,主要审核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立功受奖情况、入伍和退役时间、全日制学历层次及入学和毕业时间等,初审合格人员数据由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