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勃湾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内蒙古众达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及1名消防文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操守、重能力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计划: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4名,均为灭火救援岗位人员,以上均为男性;大队消防文员1名,从事消防监督检查辅助、档案资料整理、文秘写作等工作,男女不限。
(二)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海勃湾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文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能力;
5.须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28周岁(含)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消防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含);对具有B2型及以上驾驶证和特种车辆驾驶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含);
7.如总成绩出现并列者,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退役军人;
(4)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消防队员;
(5)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和特种车辆驾驶资格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家庭或本人有遗传性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10.现役军人;
11.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12.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信息发布、资格审查与报名、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考察政审、体检、公示、聘用。
五、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本次招聘公告在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乌海市消防微信公众号、活力海勃湾微信公众号、内蒙古众达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
(二)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从2024年5月21日起至5月25日止(双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内蒙古众达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市文体中心外围西侧)。
联系人:张女士、吉女士
联系电话:0473-2665036;13134989018
(三)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退伍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登记表或原单位工作证明、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消防队员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照3张,并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
2.报考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中专)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3.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并签署个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5.资格初审由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应当说明理由。考生对审查意见存在异议的,在审查意见提出后的1个工作日内与工作人员咨询并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消防员岗位考试内容为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
2.文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心理测试、面试。
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及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公众号及保持手机畅通。
消防员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2方可开考。文员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采取延长报名时间、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适当调整开考比例等方式确定开考情况。
3.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工作由海勃湾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报名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要求通过内蒙古众达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或预留联系电话另行通知。
(1)测试项目及标准。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共分为四个项目:1000米跑(必考项)、原地跳高或立定跳远(两项任选一项)、单杠引体向上或俯卧撑(两项任选一项)、10米×4往返跑或100米跑(两项任选一项)(具体项目分值、标准及注意事项见附件4)。
(2)体能测试成绩确认及公布。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30分。体能测试每项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报考人员在成绩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成绩,如对测试结果有异议的需在测试现场提出,由工作小组成员负责仲裁。每项体能测试只有一次机会,不设置补测环节。体能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发放《体能测试合格通知书》。体能测试成绩在内蒙古众达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3)注意事项。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以及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4.心理测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心理测试环节。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体能测试合格通知书》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通过内蒙古众达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1)测试方式。心理测试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系统”进行,测试采用电子设备作答,由系统自动评判,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2)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只有一次测试机会,测试过程中存有异议的需在现场提出,由工作小组成员负责解释。发现替考、作弊及不服从安排等违规行为,取消资格。心理测试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5.面试
(1)从心理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体能测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不足2: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工作由第三方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内蒙古众达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或预留联系电话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所有报考人员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报考人员携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面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在内蒙古众达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消防员、文员岗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消防员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心理测试成绩合格
文员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心理测试成绩合格
体检和政审
1.进入体格检查范围的人选
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核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格检查范围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核范围的人选;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核范围的人选。进入体检范围和政审范围的人选通过内蒙古众达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示或预留联系电话另行通知。
2.体格检查
(1)报考消防员需参加招录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无纹身、无吸毒史;双眼裸视4.6以上,身高165CM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2)报考文员需参加招录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再发病的,以欺诈按劳动合同无效处理。
3.政治审核
报考人员须携带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报考人员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进行审核,同时对报考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学校、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等全面核查了解。对政治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拟录用人员公示和聘用
1.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及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内蒙古众达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海勃湾区消防救援大队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考核合格续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对新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考核,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结合其高风险、高负荷、高压力的职业特点,参考人力资源市场相关职业工资价位,合理确定薪酬待遇并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政府专职消防队推行职业化运作模式,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以及轮班值班、请假销假、值班交接等制度。
3.政府专职消防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消防救援机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不履行职责、不服从命令、不遵守纪律等违反队伍管理制度,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2)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然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
(3)政府专职消防员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报经消防救援机构同意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招聘前有违法犯罪事实隐瞒未报的;
(6)严重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7)与群众发生冲突、纠纷,造成恶劣影响的;
(8)伪造、篡改法律文书、档案资料,或者弄虚作假,私自存留、损毁的;
(9)利用工作之便接受有关单位、个人的财物;指定或者变相指定销售消防产品或者指定消防中介企业谋取利益的;
(10)违反保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
(1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消防救援机构造成重大损害的;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政府专职消防员与消防救援机构发生劳动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九、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工作由海勃湾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招聘工作全过程,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本次招聘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通知方式为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
3.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有关要求均在内蒙古众达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因报考人员未能及时关注已公布的有关要求,造成应聘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5.本公告由海勃湾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海勃湾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文员岗位表》
4.《2024年海勃湾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乌海市海勃湾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