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河北石家庄高新区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50人公告已经发布,本次招聘共计招募50人,报名时间8月20日-8月24日,具体内容请看下文成公教育带来的详细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石家庄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现委托河北诺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情况<<<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愿意履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义务。
(二)净身高1.7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文身、重听、色盲、口吃等(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
(三)报名人员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即1993年8月20日至2006年8月19日期间出生。
(四)凡涉及学历、奖励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至2024年8月20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享受基本社会保险待遇,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工资标准为3715元/人/月(包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部分等)。层级套转后按照《石家庄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层级工资标准。
五、报名方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8月20日通过诺优考(https://s.nuoyoukao.com/)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s://s.nuoyoukao.com/s/24280;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9:00-8月24日17:00;
审核时间:2024年8月20日9:00-2024年8月24日17:30;
缴费时间:2024年8月20日9:00-2024年8月25日12:00。
建议考生切勿在接近报名截止时间时报名,一旦发生误填、错填、耽误缴费等情况将无法修改。
报名审核及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311-8525651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资格审查标准: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未审核之前,发现信息填报错误的,可自行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修改;“审核驳回”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驳回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将不具备应聘资格。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网上缴费环节缴纳考试服务费100元。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后即报名通过,具备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通过”未缴费者,不视为报名成功。请考生密切关注是否审核通过、是否缴费成功。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请考生慎重考虑。
特别说明: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应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本人近期、免冠白底照片,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参照身份证照标准执行,不得美颜修图,以防人脸识别失败延误考试);
(4)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请考生慎重考虑;
(5)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各环节后续通知;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各环节准考证(通知单)打印时间、各环节具体实施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考试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场次及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行政能力和岗位专业知识等,重点考查考生政治业务素质、应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部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答题时间90分钟。
3.笔试成绩运用。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以《体能测试准考证》为准,请考生实时关注。
2.考生应按照体能测试通知要求参加体能测试。考生应充分认知本人身体状况,根据身体状况自主自愿决定参加体能测试。测试过程中,考生如感觉身体异常或不适,应立即中止测试,及时联系现场工作人员救治。参加体能测试时,需携带《体能测试准考证》、《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详见体能测试通知)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现场复核身高,身高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
3.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试不计入招聘综合成绩,只分合格、不合格。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另行安排补测,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三)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以《现场资格复审通知单》为准。
2.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学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退伍证原件、其他与岗位相关证明材料等。
以上资料请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且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场次及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的考生不予录用。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报名网站公示。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照以下顺序进入下一环节: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民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聘用人员。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资格,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网站公告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录用人选资格,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诺优考网站进行公示。
(八)聘用审批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对符合条件拟聘用为辅警的,与石家庄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工作人员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招聘组织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班或培训班。任何假借招聘组织方名义组织的考试辅导、培训或其他任何组织、个人假借招聘包过等名义收取考生费用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敬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会进行电话通知),并请在报名成功后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各环节通知,避免错过,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因考生未能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后续通知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4.凡考生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形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伪造学历和工作经验、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本方案实施后,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将按照有关要求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时间安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通知,请考生予以关注。
本次公告由组织方负责解释。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311-85256519,拨打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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