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履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根据国家十三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应急〔2023〕85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3〕88号)和《通辽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通政办发〔2024〕9号)等政策法规,结合工作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消防文员20名、专职消防车驾驶员6名,详见附件1《通辽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各岗位相互独立招聘,不交叉、不调剂。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奉献,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消防文员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4日(不含)至2006年11月4日(含)期间出生,在消防救援队伍连续工作五年(含五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1月4日(含)以后出生;专职消防车驾驶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4日(不含)至2006年11月4日(含)期间出生;
7.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8.符合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退役军人、具有2年以上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具有A1、A2驾驶证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正式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
4.近5年因行政处分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5.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的;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7.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和擅自离职的;
8.受过行政处罚治安拘留等;
9.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10.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2.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13.有传染性疾病、家族遗传病、吸毒史的;
14.有纹身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15.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岗位测试(仅专职消防车驾驶员岗)、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考试流程
消防文员岗: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专职消防车驾驶员岗: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岗位测试+资格复审+面试
(二)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bfrsks.com/
2.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4日09:00—11月14日24: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24:00。
3.报名流程
(1)点击“网上考务-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应聘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
(3)应聘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通过报名步骤缴纳报名费,即视为完成报名。本次考试收取报名费120元/人。对于体能测试缺考人员,不再退费。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证书情况的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造成审核未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应聘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资格复审环节还需提供《信息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凡是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如信息有误将被列入不良诚信应聘人员档案记录。
(6)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按照报考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审核通过后,及时下载《信息登记表》。
3.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根据通知下载打印《体能测试通知单》,届时请应聘人员关注报名网站通知,考生应考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体能测试通知单》方可进入考点。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按照《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进行。
1.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体能测试通知单》及报名网站通知;
2.体能测试项目
男:①1500米跑②俯卧撑③10米×5折返跑,其中10米×5折返跑每人有两次机会,1500米跑和俯卧撑每人各有一次机会;女:①800米跑②仰卧起坐③跳绳,其中:跳绳每人有两次机会,仰卧起坐和800米跑每人各有一次机会。各测试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心理测试环节,任意单项不合格不予招聘。
3.有关要求
(1)携带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护照、社保卡)及《体能测试通知单》进入考点;
(2)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需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体能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3)为保证体能测试安全顺利,考试前考生必须签订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患有心脏病、癫痫、哮喘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人员,不得参加体能测试。若刻意隐瞒病情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考生自负;
(4)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进入心理测试环节资格;
(5)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测试,取消其进入心理测试环节资格。
4.体能测试成绩及是否进入心理测试环节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五)心理测试
1.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参加心理测试;
2.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聘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每人只有一次机会,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六)笔试
1.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2.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消防文员岗考察消防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写作能力、综合能力测试等内容;专职消防车驾驶员岗考察消防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内容。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种文字试卷,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4.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应在报名网站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考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点。
5.笔试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可登录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www.bfrsks.com)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七)岗位测试(仅专职消防车驾驶员岗参加)
1.专职消防车驾驶员岗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参加岗位测试。
2.测试内容为驾驶员科目一和驾驶实操测试。考生考前签订驾驶安全承诺书,考生按照参加测试的项目现场缴纳测试费,费用考生自理。其中科目一测试费50元,驾驶实操测试费50元。
3.驾驶员科目一测试每人有两次机会,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科目一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驾驶实操测试环节。
4.驾驶实操测试包括上车准备、起步、桩考、直线行驶、道路行驶等五项科目。单项科目得0分为不合格,即终止测试,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驾驶实操测试项目及分值详见附件3《通辽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公开招聘专职消防车驾驶员驾驶实操测试目录》。
5.驾驶实操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60分即为合格,未达到60分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6.测试时间及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7.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岗位测试通知单》。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护照、社保卡)、《岗位测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消防文员按照笔试成绩、专职消防车驾驶员按照(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10%+驾驶实操测试成绩×50%)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且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应聘人员因总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达不到1:3比例的,消防文员按照笔试成绩、专职消防车驾驶员按照(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10%+驾驶实操测试成绩×50%)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递补范围)。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由本人亲自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户口簿的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一份)及原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复印件一份及原件,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5)报考驾驶员岗位的提供B2及以上驾驶证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6)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7)个人征信报告;
(8)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9)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件复印件及原件。
3.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消防文员按照笔试成绩、专职消防车驾驶员按照(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10%+驾驶实操测试成绩×50%)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4.资格复审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九)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及报名网站通知。
2.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
影视采编岗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及实操测试方式进行。实操测试为利用达芬奇、PR、Final Cut视频剪辑软件,进行影视采编实操,实操分数占面试总分数50%。
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时所有岗位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分数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时,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十)考试总成绩计算
1.消防文员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专职消防车驾驶员岗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10%+驾驶实操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10%;
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依次以笔试成绩(消防文员岗)或岗位测试成绩(专职消防车驾驶员岗)、面试成绩分别排序,分数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十一)体检
1.体检工作在本次招聘指定的医院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考生自理。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考生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4.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二)考察
考察由通辽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十三)公示与录用
1.对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2.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凡是通过体检与考察的考生,按要求对拟录用人员统一在报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4.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依次递补,成绩保留一年。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与通辽市消防救援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三年一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四、招聘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通辽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同类同级别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不纳入编制管理。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管理使用
(一)专职消防车驾驶员工作期间,统一着装消防救援执勤服装,由通辽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管理调度。
(二)消防文员工作期间,统一着装消防救援执勤服装,由通辽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管理调度。
(三)通辽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每年对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量化考评,严格遵守《通辽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凡连续考评两年不合格,违反法律法规、单位纪律、劳动合同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六、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用资格的考生,取消笔试或录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通辽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公证机构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招聘过程的公正性。
七、报考人员考试诚信要求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本次招聘考试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环节同一岗位最多递补三次,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办理手续和试用期等阶段不予递补。
(三)系统生成《体能测试通知单》前,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可申请退费,退费时间为来电(0471-5186945)登记后15个工作日,退费方式原路返还,《体能测试通知单》生成之后,不予退费。
(四)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1-5186945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76
监督电话:0475-822262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本招聘公告由通辽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通辽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表》
附件3:《通辽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公开招聘专职消防车驾驶员驾驶实操测试目录》
通辽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