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沧州市2025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和测评时间
测评对象为报考沧州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7点30分入场,8点正式开始。正式开始后未入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评资格。
二、体能测评地点
沧州体育场(北京路沧州游泳馆对面),考生东南门进,西南门出。
三、体能测评的内容及标准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体能测评的内容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3项内容,其中综合管理、执法勤务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警务技术职位免予测查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执行标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测评标准详见附件。
四、体能测评人选递补
如出现递补情形,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递补考生体能测评地点和时间。请报考人民警察职位(沧州考区)的相关人选4月12日尽量在沧州市准备体能测评递补并保持手机畅通。递补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作为面试人选。
五、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一)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体能测评表(4月11日9∶00至13日17∶00期间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入场。自备运动鞋、运动服等物品。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考生到达现场后,到公示栏内查看本人分组情况,并在指定地点列队。
(三)体能测评的受测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感觉身体不适的,要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测评,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测评地点实行全封闭管理,与考试无关人员一律严禁入内。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已携带的要主动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不得主动向考官报告和透露个人姓名,违反者取消资格。
(五)进入测评场地后,按照指挥员口令开始测评,测评采用逐项淘汰程序,合格者进入下一测评项目,不合格者由引导员带出考场。
(六)考生须提前安排好时间,注意往返交通安全,并做好测评前热身准备等工作,防止出现意外受伤等情况。
联系电话:0317-2170712
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
沧 州 市 公 安 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