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数量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专职消防队员(灭火救援员9名、消防车驾驶员5名),如消防车驾驶员招录不满,剩余名额补充至灭火救援员,后期选拔人员进行驾驶培训。
二、招聘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不限户籍,同等分数下优先按照白云户籍、白云矿区服务期满的项目人员(包括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公益性岗位、西部志愿者、就业启航五类人员)、退役士兵、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具有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的顺序进行录用。
(二)应聘条件
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态端正;
③年龄在18-35周岁(1987年11月1日至2005年11月1日),限男性;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放宽至38周岁(1984年11月1日至2005年11月1日)。
④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⑤净身高1.65米以上,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⑥热爱消防救援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吸毒等不良嗜好,服从组织分配;
⑦未发生被用工单位辞退或开除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消防救援队员政治审查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处分,或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聘的;
3.有犯罪或违法、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身体情况不适应消防救援工作的;
5.身体皮肤上有纹身的;
6.其他不适合聘用条件的情形。
三、实施步骤
此次招聘工作分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通过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信息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发布时间为5天。
(二)现场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yeb.gov.cn)下载并填写《白云鄂博矿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补充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必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替。本次考试不收考务费,报名成功无故缺考的考生,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2.报名地点及时间
报名地点:白云鄂博矿区鄂博大街南检察院西侧,消防救援大队二楼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资格审核
1.报名时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报考的,责任自负)。
2.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白云鄂博矿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补充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需张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同时另需提供3张相同彩照,并在照片背面标注姓名;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服务白云矿区的项目人员,已满服务期的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准考证领取
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现场报名时间,请考生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带好所需提供材料,现场打印准考证。
(五)体能测试
1.测试方式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2.测试科目
仰卧起坐、俯卧撑、立定跳远、3000米、100米等5项。
3.加分项目:
①退役士兵在成绩后加3分。
②白云区户籍人员在成绩后加5分(户籍取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③具有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一年以上者加5分。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体测成绩+加分成绩。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将组织加试。
5.总成绩将在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专职消防员体检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不符合体检标准要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白云矿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应在考察工作开始的7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政审表、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征信记录、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录用公示范围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时间为7天。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待遇
1.此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予以辞退,按考试总分进行递补。
2.工作待遇约4000元/月左右(含个人部分五险),工作满一年后缴纳两金(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并根据个人工作表现领取业务岗位补助。工作期间,消防救援大队提供免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食宿。
五、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期间,纪委监委派驻组负责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2.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因资格审核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予以问责追责,严肃查处。
3.实行回避制度。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要求,公开招聘期间,凡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回避制度,申请退出公开招聘工作。
4.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违反规定的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建立消防救援人才储备机制,将本次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全部纳入人才储备范围,进行统一建档,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待岗位空缺时通过相关录用程序上岗试用。
3.咨询电话: 0472-8510119(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