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2024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现将2024年度邯郸考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时间
2024年2月23日-24日
上午7:15开始入场,8:00考场关闭;
下午13:15开始入场,14:00考场关闭。
二、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邯郸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
三、体能测评安排
2月23日上午:报考邯郸市公安局机关、丛台分局、复兴分局职位考生;
2月23日下午:报考邯郸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第二看守所、邯山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及各县大队职位考生;
2月24日上午:报考邯郸市公安局峰煤分局、钢城分局、公交分局、光明分局、矿山分局、梦城分局、太行分局、先锋分局、中华分局、峰峰矿区分局、武安市公安局职位考生;
2月24日下午:报考永年区公安局、涉县公安局、大名县公安局、魏县公安局、鸡泽县公安局、曲周县公安局、邱县公安局、馆陶县公安局、广平县公安局、成安县公安局、临漳县公安局职位的考生。
四、测评地点
邯郸市体育中心(原邯郸市体育馆)
地址:邯山区陵园路86号
乘车路线:市内乘9、13、23、28、50、202路公交车,中心医院站下车。
五、有关要求
1.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下载打印的《体能测评表》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开始时未进场考生,不得参加本场次测评。
2.每名考生只允许参加1次体能测评,不得重复参加;
原则上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期间,未能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3.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考生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
4.考生要听从体能测评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按流程进行测评。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照相机等具有通信摄像录音功能的电子设备,已携带的要主动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六、注意事项
1.请考生提前熟悉交通路线,提前到达测评地点。
2.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请考生提前熟悉了解。
3.请考生提前了解测评当天天气状况,自备参加测评所需的衣物、运动鞋、饮用水等物品,不得穿钉鞋进入。
4.体能测评采取封闭式管理,除工作人员和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5.体能测评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报考其他职位。
咨询电话:0310-3111095
附件:《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实施细则(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
邯郸考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体能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