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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廉政教育中心人才引进公告

2024-07-11 09:06:13 | 编辑 十二

来源 : 东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盟战略,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根据《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流动暂行办法》(锡署发〔2022〕133号)和《关于修改完善<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流动暂行办法>部分条款补充通知》有关规定,决定为乌拉盖管理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公告。

  一、引进计划

  本次乌拉盖管理区廉政教育中心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5名(列入事业编制)。岗位表详见附件1。

  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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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图片,放大观看)

  二、引进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条件: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9日至2006年7月9日)。

  7.学历、学位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学历学位证俱全),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持相关证明),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8.符合引进岗位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青团团籍的人员;被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锡林郭勒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具体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7月9日9:00-2024年7月19日17:30(周六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乌拉盖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并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如无法到达现场报名可在乌拉盖管理区人社局邮箱wlgglqrsj@163.com发送以下报名材料,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数码彩照 3 张;

  (3)《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3);

  (4)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6)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 下载打印);学位专业认证报告原件一份(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 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报考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不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4.本次引进不收取报考费,资格审查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5.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6.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引进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引进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7.本次引进笔试开考比例3:1,报名阶段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考或相应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并在乌拉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wlgglq.gov.cn/)和乌拉盖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告知。温馨提示: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无任何加分项)。

  1.笔试

  (1)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为:具体笔试时间和考场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笔试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2.面试

  (1)以引进计划数2:1按照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时间为:具体面试时间和考场地址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携带证件的,不允许参加面试。

  (5)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6)本次引进考试后面试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可进行一次等额递补。

  (7)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三)体检

  (1)本次引进考试后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可进行一次等额递补。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引进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引进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引进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引进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体检医生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察

  1.体检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察内容主要包括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可进行一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环节。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纳入引进单位事业编制,引进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2.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引进单位。在引进人才与引进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间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拟引进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引进人才在办理引进备案手续后仍在其他单位工作的及在办理引进手续后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或引进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拟引进人才未在规定时限内到引进单位报到的;

  (3)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纪律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乌拉盖管理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和乌拉盖管理区纪检监察工委全程监督。

  (二)本次人才引进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 35 号令)执行。

  (三)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时间、程序、要求等,届时将在乌拉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wlgglq.gov.cn/)和乌拉盖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为强化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三)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引进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本次引进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无关。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15148678586(乌拉盖人社局)

  0479-3351238(乌拉盖人社局)

  监督电话:

  047-3351117(乌拉盖纪委监委)

  乌拉盖管理区人才引进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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