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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开展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公告

2024-10-16 16:06:15 | 编辑 十二

来源 :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以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聚焦高等职业教育系统干部队伍结构调整,不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畅通专业人才流动渠道,促进人员科学合理配置,选拔储备优秀年轻干部,为有力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推进现代化管理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公道正派、注重实绩原则。按照《关于强化以竞争性方式补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包组通字〔2022〕21号)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面向社会,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择优选拔符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三、比选职位条件

  (一)职位及人员范围

  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拟比选管理岗工作人员2名、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2名(见附件1),自治区内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可参与报名。

  (二)资格条件

  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能力及其他要求等条件,详见《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比选: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5.人事档案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在疑问等情况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调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比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btvtc.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9:00至2024年10月22日21:00。

  2.报名须知: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登录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btvtc.cn),进入网站底部“人才引进”入口,依次完成:实名注册账号-登录账号-选择应聘岗位-查看岗位详情-在线投递简历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每人每次限应聘一个岗位,并签署、上传《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竞争性比选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未按照以上要求操作的,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

  (2)应聘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考试,按要求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未按照要求填写或上传资料的,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所需上传材料如下:

  岗位1-2:

  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七级、八级岗位任命文件、年度考核证明材料、管理工作证明材料、在编在岗证明材料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岗位3:

  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年度考核证明材料、管理工作证明材料、在编在岗证明材料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所有学习、工作经历的时间应为连续、不中断的。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岗位、职务),学习、工作经历未填写完整的,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竞争性比选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若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5)应聘人员须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畅通,因无法接通或号码错误等原因造成的影响,由应聘人员自负。

  (6)如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所要求专业基本一致、可选择相近专业应聘。关于是否为相近专业的审议结果最终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决定。

  (三)资格初审

  1.学校将严格按照《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公告中所列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上传相关信息的,资格初审环节不予通过。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应聘岗位。

  (四)笔试

  1.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及携带材料届时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

  2.岗位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学院党委会审议后,进行岗位调整(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计划),岗位调整结果将在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3.笔试方式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职业能力、综合素养等。笔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专业素养、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等相关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权重的40%。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将在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2.参加复审的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竞争性比选报名登记表》,进入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报名入口下载,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须有手写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验证报告一份(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例如年度考核证明材料、管理工作证明材料、在编在岗证明材料、七级、八级岗位任命文件等。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3.资格复审重点查验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原则上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不低于1:3,如资格复审阶段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请示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并经学院党委会研究批准同意后,可调整比例,比例不低于1:2,组织开展面试。

  (六)心理测试

  面试前学校统一组织心理测试,具体完成时间、方式和要求另行通知。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后未达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

  (七)面试

  1.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面试方式内容:面试通过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

  3.应聘人员须用中文普通话讲解,使用粉笔板书教学。学校不提供电脑、投影等设备,应聘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考官传递任何材料。

  4.面试环节使用统一标准的评分表,考官组根据应聘者试讲情况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值,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通过学院网站公示。

  5.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超出招聘计划指标,通过加试决定最终人选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要求进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由学院组织人事部门、纪委办公室组织成立两人以上的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通过谈话了解、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进行。同时考察组对拟补充人选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健康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参加工作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管理工作情况、七级、八级岗位任命情况或岗位变动情况等材料。

  (九)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与考察情况,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2.公示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查实确有问题者,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事宜

  (一)纪检和监督

  竞争性比选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在竞争性比选工作期间,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其他

  1.竞争性比选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聘用等事项在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各环节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未尽事宜由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2-3320029

  监督电话:0472-3320035、0472-3320032

  附件1: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竞争性比选考生诚信承诺书》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0月16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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