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需要,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动人才有序流动,根据《开鲁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和相关规定,决定公开选调开鲁县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县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详见《2025年公开选调开鲁县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选调范围
符合选调条件的县内在编在岗的卫健系统工作人员。(不包括2016年、2018年开鲁县开人社字[2016]177号、开人社字[2018]21号录用人员)
一经选调后即按照选调单位人员性质和岗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和原聘岗位待遇。被选调后需服从人社局对调入单位职称评聘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年龄具体条件以岗位表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报名时能够提供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2月21日;
(三)根据《开鲁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开编字[2024]50号)文件要求,选调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截止到2025年2月17日(不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
2.近3年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基本合格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按照注册列编规定和程序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影响调配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此次选调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转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至2月21日。
2.报名地点:开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室。
3.报名方式:个人自荐,携带材料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1)报名需交资料: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各类获奖证书(附文件)等能佐证具备选调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每人只能申报1个岗位,要对所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资料不全及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对弄虚作假者追究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开鲁县卫健委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待定,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2.面试计分办法为本组所有评委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赋分的平均值即为参选人员实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参选人员公布,总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各岗位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进入体检,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另行加试。
(四)体检
体检机构和体检程序由开鲁县卫健委确定。
(五)考察
成立考察工作组,考察后向选调工作专班提供考察结果,出现考察不合格时依据面试成绩递补。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德、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组将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提交选调工作专班研究无异议后进行公示。
(六)公示和办理调转手续
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对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等问题需要咨询的,可直接与相关选调单位联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卫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5-6211817。
附件1:2025年公开选调开鲁县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5年公开选调开鲁县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开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