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专场招收公告》,经研究决定,现将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的公告如下:
(一)加试时间
2025年2月21日上午9:00开始,8:40-9:00为考生入场时间,超过规定时间未到达视为自动放弃加试资格,考生携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
(二)加试地点
科左中旗党群服务中心大楼三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会议室(科左中旗保康镇宝龙山路和洪格尔大街交汇处)。
(三)加试人员范围
通过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专场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应聘人员。
(四)有关要求
(1)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考生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加试时间5分钟,考生须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材料口译为蒙古语言文字。
(2)加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职位考生在面试环节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