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为3:1。部分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和边境旗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等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
2.应聘人员交费成功后,须于2025年3月25日至29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本次考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150分,总分300分。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大类。具体岗位的分类笔试测试方向见附件1。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聘人员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笔试时间为 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
6.笔试考区设在12个盟市政府(行署)所在地,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参加考试。
7.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
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0.5分。
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未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8.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9.考生对于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核。除上述情形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