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内蒙古霍林郭勒市乌兰牧骑招聘14人公告已经发布,本次招聘共计招募14人,报名时间4月14日至4月23日,具体内容请看下文成公教育带来的详细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霍林郭勒市乌兰牧骑队伍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结合用人单位需求、编制空缺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乌兰牧骑演职人员14名,其中定向招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8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5年霍林郭勒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4月14日(不含)至2007年4月14日(含)期间出生的;《岗位表》中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即1984年4月14日(不含)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底。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5年4月14日(不含)之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中专生、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底前毕业的中专生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4日-4月23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
霍林郭勒市河东新区综合馆B馆霍林郭勒市乌兰牧骑三楼综合办公室。
4.报名咨询电话:0475-2753666,咨询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5.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不低于2:1。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6.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提供近期在学信网上打印且在查询有效期内的。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提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名与参加招聘各环节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2025年霍林郭勒市乌兰牧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自行在网上下载并填写完整)一式两份。
(3)近期本人一寸正面同底免冠彩照4张。
(4)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按照要求详细填写《2025年霍林郭勒市乌兰牧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
(2)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连续完整填写从高中(中专)起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院(学)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及最低服务年限”。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3)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4)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本人,可于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应确保填报的信息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预留电话拨打三次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组办公室指派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在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网、霍林郭勒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霍林郭勒市乌兰牧骑微信公众号公布蒙古语言文字翻译能力测评及面试时间、地点。
(三)面试
1.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能力测评加试,应聘人员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一专多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一专多能”测试方式按照报名要求及个人填写的“一专多能”测试项目进行展示,指除主专业外,掌握其他艺术门类技能1项(如:声器乐、舞蹈、主持等),达到基本演出水平,方可给予“一专多能”测试分数。
3.考试所需音乐伴奏、表演服装、乐器等由应聘人员自备,表演服装不得有特殊标识、图案等,不得佩戴有标志性的饰品。专业测试内容如下:
(1)图瓦鼓演奏员:视奏10分,时长3分钟;演奏作品65分,时长5分钟;图瓦呼麦表演20分,时长3分钟;一专多能展示5分,时长5分钟。
(2)马头琴演奏员:视奏10分,时长3分钟;演奏作品45分,时长5分钟;自选演唱一首蒙古呼麦40分;一专多能展示5分,时长5分钟。
(3)声乐演员1:自选演唱汉语、蒙语专业作品各一首75分,每首歌曲时长5分钟;视唱练耳10分,时长3分钟;蒙语诗歌诵读10分,时长5分钟;一专多能展示5分,时长5分钟。
(4)声乐演员2、声乐演员3、声乐演员4:自选演唱一首专业作品(按岗位要求选择作品)75分,时长5分钟;视唱练耳10分,时长3分钟;诗歌诵读10分,时长5分钟;一专多能展示5分,时长5分钟。
(5)舞台道具师:命题制作演出道具(画出道具样板并讲解道具意义)95分,时长20分钟;一专多能展示5分,时长5分钟。
(6)舞蹈编导:基本功考试20分,时长5分钟;三分钟以上成品舞蹈表演45分;即兴编舞30分,时长15分钟;一专多能展示5分,时长5分钟。
(7)舞蹈演员1、舞蹈演员2:基本功考试20分、个人技巧部分10分,时长5分钟;舞蹈作品展示55分,时长6分钟;即兴表演部分10分,时长5分钟;一专多能展示5分,时长5分钟。
(8)灯光师:舞台灯光理论基础知识现场问答20分,时长以题目要求为准;现场实操部分80分,时长40分钟。
(9)主持人:主持展示55分,时长5分钟;现场即兴发挥20分,时长3分钟;自选演唱一首专业作品10分,时长5分钟;诗歌诵读10分,时长5分钟;一专多能展示5分,时长5分钟。
(10)音乐制作:现场创作命题曲目40分,时长以题目要求为准;视唱练耳10分,时长3分钟;理论知识10分;钢琴即兴伴奏10分,时长5分钟;电子琴演奏10分,时长3分钟;作品展示20分,时长5分钟。
(11)托布秀尔演奏员:视奏10分,时长3分钟;演奏作品45分,时长5分钟;演奏技巧展示5分,时长2分钟;自选演唱蒙古呼麦和声乐各一首35分,每首歌曲时长5分钟;一专多能展示5分,时长5分钟。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有“一专多能”测试的面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一专多能”测试成绩。
无“一专多能”测试的面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面试总成绩当场公布,并在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网、霍林郭勒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霍林郭勒市乌兰牧骑微信公众号上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在霍林郭勒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工作组办公室监督指导下,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3.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另行加试,加试后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4.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文化和旅游局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审核无误后,报市人社局备案。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6.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网、霍林郭勒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霍林郭勒市乌兰牧骑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均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公开招聘所有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报考、调转至其他机关事业单位。
3.拟聘用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录聘用备案文件为准),或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以及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本次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报名资格审核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环节同一岗位最多递补1次。公示后无异议的,之后环节不再递补。
(三)本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霍林郭勒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工作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网、霍林郭勒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霍林郭勒市乌兰牧骑微信公众号公布。
本公告由霍林郭勒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工作组负责解释。
霍林郭勒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工作组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