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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开展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

2023-12-29 17:34:38 | 编辑 十二

来源 : 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开展2023年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满足林草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呼伦贝尔市竞争性比选工作有关要求,现面向呼伦贝尔市所属各旗(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竞争性比选管理岗1个。岗位等级具体要求见《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呼伦贝尔市所属各旗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名人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3.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列编)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实际发布公告时间;

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包含试用期,其中试用期当年考核结果为不确定等次,次年考核结果为合格符合报考条件);

5.具有比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岗位需求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报名比选

1.未经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推荐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试用期内(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对苏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原则上需要在苏木乡镇工作满3年;人才引进人员未设定服务期的,最低服务年限按3年掌握。

7.岗位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竞争性比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市林草局于2023年12月29日在门户网站发布2023年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公告包括比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岗位试用以及办理相关手续等内容。

(二)报名

1.本次竞争性比选采取个人报名或主管部门推荐方式进行。可由参加比选人员申请,经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由主管部门征得本人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推荐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日9:00至1月8日17:00。

2.报名人选填写《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人选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工作经历(学习、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同时,所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比选资格。

3.报名人选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及旗市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名推荐后盖章,将《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复印件、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其中所有复印件要素要齐全:即复印人、审核人、复印时间、“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公章等,按上述顺序完整清晰扫描为一个PDF格式文件于2024年1月8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rsjyk8295510@163.com)或报送至市林草局人事科(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天骄大街15号)。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名人选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资格审查

市林草局按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严格进行资格初审,对报名或推荐人选条件不符的,一律不予通过。审核结果反馈给报名者本人或推荐单位。

(四)考试

比选岗位通过审查人数与岗位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比选岗位。

考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由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实施,考试环节由市林草局纪检部门进行监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结构化面试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

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结构化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比选计划内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加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加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并在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两人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及征信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进一步把严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等(包括现实表现、身体健康状况评估)。考察组将重点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查“三龄两历一身份”、列编方式、职务变动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立案期、处分影响期、任职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等情况,就人选廉洁自律情况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形成考察结论。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取消该比选岗位。

考察合格人员及档案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岗位试用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市林草局根据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经党组讨论确定进入岗位试用人员,并在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试用的,进入岗位试用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试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取消该比选岗位。

2.岗位试用。市林草局将比选结果报市人社局同意后,进入岗位试用期,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岗位试用期内,拟聘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3.办理手续。试用期满后,由市林草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不适合岗位需求的,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回原单位工作。岗位试用期满合格的,报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办理调动及岗位聘用手续。

四、其他

(一)本次竞争性比选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比选资格。

(二)报名人员须全面、如实、及时按要求提交材料,切实保证比选顺利进行,凡未按要求参加任一环节的,即视为放弃。

(三)本次竞争性比选的资格条件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比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0-8295509,8295510;

监督举报电话:0470-8295556;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1.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2月29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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