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研工作,完善教研工作体系,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决定为所属事业单位旗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公开考调5名教研员(本次考调3名专职教研员、储备专职教研员2名)、聘任3名兼职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兼职教研员聘任、专职教研员考调岗位
(一)聘任音乐、体育、美术兼职教研员各1名
(二)根据报名情况从中学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化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师中考调5名专职教研员(本次考调3名专职教研员、储备专职教研员2名)。
二、聘任兼职教研员、考调专职教研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聘任兼职教研员、专职教研员考调范围
西乌珠穆沁旗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
(二)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研工作,自觉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贡献智慧。
3.教育观念正确。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积极践行发展素质教育。
4.职业道德良好。遵守教研工作学术道德,作风民主,有较强的服务精神,善于听取和总结经验,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5.教研能力较强。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政策水平,有较强的学科教学指导能力、教育科学研究能力、信息技术运用能力以及组织协调、策划研判、语言表达、文字撰写能力。
6.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音体美兼职教研员具备6年及以上中小学相应学科一线教学经历;专职教研员具备10年及以上中小学相应学科教学经历。
7.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
8.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应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
9. 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探索,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具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承担过旗级及以上公开课或积极参与课题研究的教师优先考虑;获得旗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师基本功赛等各级各类课堂教学比赛获奖者或骨干教师优先考虑。
10. 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1.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近三年(2021-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1.正在接受审计、涉嫌违纪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收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2.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过相应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人事档案重要资料上有涂改、造假或“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存在重大疑问未查实确认的。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争性比选的其他情形。
(四)受聘的兼职教研员在岗位等级聘任时享受本校聘任细则中的与副校长同等的分值。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申报人员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学校同意推荐的方式报名,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选拔。所推荐人员需填写《西乌珠穆沁旗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2024年聘任兼职教研员报名表》(附件1)或《西乌珠穆沁旗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选调专职教研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由报名人员认真填写,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3月14日
2.材料提交:推荐单位在2024年3月15日选派专人统一报送到旗教服中心办公室(203室)。
上报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书的复印件。
(3)最新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备案表扫描件。
(4)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应学科教学经历证明材料(盖章);近三年年度考核表扫描件。
(5)旗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成果材料(一项即可)扫描件。
(6)报考条件所需的相关荣誉称号(承担过旗级及以上公开课证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教学基本功等旗级及以上各类课堂教学比赛获奖证书、优秀教师、名师称号)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所有上报材料附详细的材料目录(附件3)。
(7)推荐人员汇总表(附4)。
3.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本次聘任、考调不收取报考费。
4.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聘任、考调公告,对照个人是否符合聘任、考调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考调资格的,责任自负。
5.报名结束后,将在“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布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3月15日,在旗教服中心会议室。旗教育局选派资格审查组进行现场审查。
2.资格审查结束后,在“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
(三)面试
1.面试考点设在西乌珠穆沁旗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面试时间及考场地址、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按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3月23日至3月24日。如果因特殊情况面试时间有变动,另行通知。
3. 推荐报名人数与选拔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因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择优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报名人数与选拔计划2:1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取消相应学科教研员选拔资格。
面试、考察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30%。根据选拔计划,按照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
4.面试分课堂教学点评、课标知识答辩、教学思想自述三个环节。报考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每个环节满分为100分。
(1)课堂教学点评和课标知识答辩。播放一节课堂教学录像,面试人员进行点评。课堂教学点评结束后,进行课标知识答辩。评委组围绕学科课程标准、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技术应用等方面提出问题,面试人员进行现场答辩。
(2)教学思想自述。报考人员围绕育人目标,阐述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思想及落实教学思想的策略与路径。
4.面试成绩计算办法。面试成绩=课堂教学点评成绩×30%+课标知识答辩成绩×30%+教学思想自述×40%。各环节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考调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聘任、考调计划数的,以教学思想自述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教学思想自述成绩也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6.本次考调面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在办理调入手续前,可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2次。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调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考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考调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报名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考察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3月29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任、考调人员,在 “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上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0479-3521816),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调入手续。
(七)办理调入手续
1.公示期满后,西乌旗教育局办理人事、入编等相关手续。考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调资格。
2.考调人员岗位聘任及工资待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工作人员确定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发﹝2007﹞124号)规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考调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旗纪委监委派驻旗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及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考调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履行考调工作面试、体检、考察等职责及办理调入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考调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考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考调工作任何阶段发现考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命题组为名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等,均与本次考调无关。
(二)考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调人员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三)对于考调后可能出现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不负责解决。
(四)本公告由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9—6829100 (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人事股)
0479—6977658(西乌旗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479—3251816
附件:1.《西乌珠穆沁旗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2024年聘任兼职教研员报名表》
2.《西乌珠穆沁旗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选调专职教研员报名表》
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