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察(面试)对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就考察(面试)工作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察(面试)工作将于2024年3月启动实施。对考察(面试)对象的综合素质评价、资格复审、本人面谈与考察(面试)工作将一并进行。具体时间由考察(面试)组与考察(面试)对象及所在院校联系确定,请各位考察(面试)对象提前准备相关材料(见附件)。
2.考察(面试)对象应对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隐瞒重要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4.体检工作安排在考察(面试)工作结束、签订三方协议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参加考察(面试)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考察(面试)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联系电话:15354862635、15354862530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