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三支一扶”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拟录取的“三支一扶”人员的报名资格(包括户籍,学历,脱贫户、零就业家庭和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和涉及加分的民族(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进行审查,时间为7月6日至7月9日(工作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最后一日下午5:30截止,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地点: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窗口(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一中南门西100米蓝色玻璃幕外墙大楼)。
二、资格审查内容
(一)“内蒙古户籍”要求为2024年5月31日考试报名前取得内蒙古户籍。
(二)按以下顺序提交纸质材料:
1、登记表(除“本人签字”“服务去向”外,其余内容需填写后打印;填写个人简历时,只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填写到报名时的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登记表》中“服务意向”一栏,填写线上报名时选择的意向地;一式两份,正反打印,贴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一张A4纸)
3、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印一张A4纸)
4、毕业证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届毕业生,毕业证未到的,可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5、证明材料原件(特殊、支教类别提供)
(以上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证明材料类别:
1、旗区级民政局认定的以下范围人员: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特困职工、烈士子女、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职工优待证》,无法提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职工优待证》的,需出具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证明,城市低保家庭同时提供截止报名当月半年内的享受相关政策补贴的银行流水账单证明
需要同时提供系统自动生成带二维码盖章证明原件和截止报名当月享半年内受相关政策补贴的银行流水账单证明。
2、旗区农牧(乡村振兴)局认定的脱贫人口家庭子女。
需要同时提供系统查询截图证明原件(系统查询截图盖章)和防返贫监测app查询信息。
(以上1和2两类情况非本人享受政策且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上,需要公安户籍部门证明家庭关系)
3、旗区人社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子女
(零就业家庭考生须持经人社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报名时未实现动态清零)证明材料。
4、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高校毕业生,指取得省、自治区级卫生健康委颁发的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学类高校毕业生。
5、支教类人员提供教师资格证(未取得资格证经本人同意可现场调剂其它类别)。
二、其他要求
(一)代办情况
考生尽量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如却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可由代办人持代办人身份证、考生签署的代办委托书(模板见附件2)、考生本人的所有材料(身份证如不能提供,可到辖区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参加审核。
(二)根据录取情况会进行补录,期间不要更换手机号,保持通讯畅通。
(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上岗以前,鄂尔多斯户籍人员非必要不离开鄂尔多斯市,其他盟市人员非必要不离开自治区,以免耽误后面程序。
(四)后续相关程序请各位考生关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QQ群信息发布。必要时主管部门将电话联系入选人员本人。上岗前,如拟录取人员缺席相关程序,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签署《登记表》并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须经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签署《登记表》后放弃人员,不得再次报考同类项目人员招募计划。
咨询电话:0477-8582366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