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录取结果于7月5日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公布。现将呼和浩特市拟录取人员资格审查和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7月9日-7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资格审查分批次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具体时间见附件1、附件2。
(二)资格审查地点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四楼408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登记表》
①下载: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www.impta.com.cn),在《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和《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招募公告》附件中,分别下载《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和《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
②填写要求:《登记表》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除“本人签字”外,其余内容需填写后打印;填写个人简历时,只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填写到报名时的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无工作经历期间填写“待业”;填写民族、政治面貌(共青团员/中共党员/民主党派/群众)、学历时需填写全称;粘贴一寸蓝底照片。
未签署《登记表》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2.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下载打印;
4.报考支教类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无个人投资任职信息查询打印截图一份(查询方法参见附件3);
6.自行下载填写《呼和浩特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承诺书》(附件4)、《呼和浩特市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承诺书》(附件5)一份;
7.脱贫家庭、零就业家庭和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高校毕业生考生除上述证件外,另须持以下证件之一
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职工优待证》,或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牧区低保家庭子女、特困救助范围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特困供养人员或孤儿证明材料;
③经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人口家庭子女证明材料;
④零就业家庭考生须持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2024年5月31日前未实现动态清零);
⑤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考生须持省级卫生健康委颁发的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资格审查要求
1.资格审查时本人应到现场,确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达现场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携带本人及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本人签署的《登记表》及其他审核资料。
2.不按规定时间要求递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又不报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
3.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已参加过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中途离岗人员以及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二、体检
(一)体检要求。请各位考生阅读《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附件6)、《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健康状况要求》(附件7),如有自身健康状况不宜参加项目的情况,请提前告知。
(二)体检医院。旗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该医院应能对体检结果做出结论性判断,并可以为参加体检人员出具《2024年呼和浩特市项目生健康状况证明》,证明格式见附件8。
(三)体检项目。体检应至少包括以下项目:一般检查、内科、外科、病史采集、尿常规、血常规、血糖(空腹)、肾功三项、肝功三项、肝胆胰腺脾双肾彩超(空腹)、胸透(正侧位,可不出片)、心电图。如有缺项、漏项,视为不合格。
(四)体检时间。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即可到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于7月18日17:00前将《体检报告》和《2024年呼和浩特市项目生健康状况证明》送到新华大街87号奈伦国际B座10楼1013办公室。
(五)体检缴费方式。本次体检费用,由本人先行支付体检费并保留缴费票据,待上岗后将缴费票据交至服务所在地旗县区人社部门,由人社部门按照票据金额报销,报销上限为200元,超出部分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以下几种情形产生的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1. 因体检不合格不能上岗的;
2. 体检合格但未到旗县区报到上岗的。
三、岗前培训
被录取人员岗前培训拟定于7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471-3683112
6.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
7.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健康状况要求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5日